英美等國以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成員名義,在香港「立場新聞」停運兩周年之際發表聯署聲明,宣稱中港當局持續攻擊新聞自由及鎮壓香港獨立媒體。
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法律打壓新聞業,損害了香港的自治權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所承諾和保障的港人權利和自由。聲明還特別指出港府處理黎智英事件對新聞傳媒界的其他人產生了寒蟬效應。本會認為何所謂寒蟬效應?寒蟬效應的前提是合法的講話。翻看黎智英的過往發言,內容包括煽動市民上街示威,汙衊特區警員全部是黑警,促請國際制裁香港,散佈中央政府摧毀香港法治等等言論,沒有一句話站在公正公義的立場,全部是包藏禍心,對於這樣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幹著違法亂紀的行為,我們絕不能夠姑息養奸。
言論自由從來不是無界限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明確指出,「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同時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其實,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曲解言論自由的概念,這種強詞奪理的行為已經是英美為首的一些國家常用的伎倆,香港實施了《港區國安法》後,《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不變,但可以依法制裁那些散佈假新聞的、在香港作為傀儡的禍亂份子,實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香港社會和人民需要特區政府嚴格執法,保障市民不被充斥著惡意和謊言的言論荼毒。
我們強烈呼籲所謂的媒體自由聯盟停止在香港言論自由問題上的搬弄是非,對中國內政粗暴干涉,假借自由之名行罪惡之實,此舉終不會阻撓香港和中國的日益強大和興盛。